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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众反成被告

“桑塔纳’状告用户尚未开庭
1998-11-17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许昌兵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6日讯记者许昌兵报道:本报11月6日独家报道的“‘桑塔纳’状告用户诽谤”一案在经历了法院指导取证、原被告双方互交证据后,尚未正式开庭,此案的被告北京康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刘桂臣又于今天上午将此案的原告——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告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真可谓此波未平彼波又起。

在递交到丰台区人民法院的起诉状中,刘桂臣起诉的理由是:他于1996年4月买了一辆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型桑塔纳轿车,前后共检修约20余次,毛病至今仍未消除;他给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售后服务部先后发了5次传真,反映该车的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均未得到答复和解决;他曾就桑车质量问题投诉到丰台区消费者协会,消协根据北京市汽车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作出退车赔款的调解,可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拒绝了调解意见。

刘桂臣的诉讼请求是:1、要求退车;2、责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及误工损失等共9万余元;3、责令被告承担此案诉讼费用。当记者问及刘桂臣为何作出由被告转向原告的决定时,刘桂臣说:由于此事前后拖了两年左右的时间,他已有点精疲力尽的感觉,现在有地方说理了,他想快点了结,可据说上海大众公司在北京还有类似的案子在手,他们迟迟无法到庭。他希望此纠纷尽早有个公正的解决。据悉,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刘桂臣起诉上海大众有限公司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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